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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去世后房产归谁?

点击量:1084 发布时间:2012/10/18 14:22:34

【案例】

       赤峰市的张某因身体残疾一直未成家,父母去世后,由村集体以五保户对象供养。如今张某去世,留有3间房屋。张某只有一个弟弟。现在张某的弟弟要求继承房产,而村集体也认为自己有权利取得该房产。那么,该房产到底如何处理?

【律师说法】

     根据《继承法》的司法解释规定:集体组织对五保户实行“五保”时,双方有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扶养协议,死者有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要求继承的,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处理,但是集体组织有权要求扣回“五保”费用。本案中,张某已经事实上享受到了村集体的抚养,但是村集体却没有和张某签订五保户抚养协议。而张某的弟弟又要求对张某的遗产予以继承。因此,该房屋应当由张某的弟弟依法继承,而对于村集体因抚养张某而支出的费用,应当由张某的弟弟在继承的房产中予以相应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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