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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为续“香火”想“超生”怎么办?

点击量:1819 发布时间:2012/8/23 22:20:16

  潘宏业和李亚萍(均系化名)于2001年1月结婚。婚后夫妻相敬如宾,生活幸福。次年生下一个女儿,女儿的降临并没有给他们带来欢乐,而是给他们的夫妻生活带来阴影。原来潘宏业是富家子弟,向来重男轻女,本想生个男孩继承庞大的家族产业,没想到却不如愿。他先是埋怨妻子不争气,不会生,继而三番五次想让妻子再生一个,罚点超生款无所谓。但李亚萍坚持不同意再生,她该怎么办?
指点迷津
夫妻都有履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生男生女其实完全不属于某一方的责任,潘宏业因妻子生非所愿而埋怨妻子是不对的,更不能因此铤而走险,唆使妻子违反计划生育再生一胎。李亚萍在大是大非面前不忘义务,遵守法律,是难能可贵的。她应该给丈夫讲清计划生育的重要性,改变其重男轻女的错误思想。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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