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资讯  法律法规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彩礼返还  同居纠纷  分家析产  亲子鉴定  损害赔偿  涉外婚姻
 军人离婚  赡养收养  监护探望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经典案例  律师随笔  律师说法  法律文书  情感专区
联系方式
电话: 13693263555 13552500148
传真:
01065176246
邮箱:
shanglijunlawyer@163.com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3座1002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同床共枕十六载离婚方知妻真名 女子冒充姐姐的名字结婚生子

点击量:926 发布时间:2013/5/14 9:26:18

本报新余讯 曾志刚、记者刘健报道:“我真是糊涂呀,结婚16年,到离婚时才知老婆的真名字……”5月13日,在法院的调解下,新余市民简某与“结婚”16年的妻子吴某分手,此时,简某才得知吴某是冒充其姐姐的名字与他结的婚。

据调查,1997年2月17日,简某与邻村姑娘吴某相亲,认识不久后便登记结婚,婚后生育儿子简童(化名)。因双方缺乏了解,加上聚少离多,夫妻感情名存实亡。今年4月,简某起诉离婚。然而,吴某则向法院诉说了自己隐藏多年的秘密。原来,在结婚前,吴某因家庭条件很困难,便想早点摆脱艰苦的日子。因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于是她用姐姐的身份证与简某登记结婚。

法院审理查明,1997年2月,吴某以其姐吴某某的名义与简某登记结婚,之后吴某与简某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了16年。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情况,主审法官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劝说简某,说服他变更离婚诉讼请求为解除同居关系。吴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简某诉说了自己的苦衷,使自己多年的感情纠结得以释怀。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简某与吴某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儿子由简某抚养,吴某每月支付400元抚养费。

 
上一条:男子将686万存前妻账户难要回 法院称系赠与
下一条:20亿天价离婚案生枝杈
友情链接: 驰为知识产权 交通律师网 驰为知识产权代理 中外民商裁判网 婚姻家庭法律网 尚律师的博客 北京法院网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普法网 中国法院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项目 | 律师团队 | 加入收藏
北京离婚继承法律网 © 版权所有 电话:010-65176246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3座1002 (100005) 京ICP备12035178号-1
关键词: 子女抚养 非法同居 遗嘱 隐匿财产 同居 军人离婚 遗产继承 涉外离婚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诉讼 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