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篡改法院判决书骗过房管局男子卖掉前妻房产

点击量:909 发布时间:2013/6/21 15:53:35

 

  “房子归我,判决书上写得清清楚楚的,但他(前夫)竟然篡改判决书,把房子卖了,房管局竟然还凭篡改后的判决书复印件给过了户! ” 9年了,这个问题一直在张晓(化名)的脑海里盘桓。至今她仍在奔走,期待有关方面能给个说法。
 
蹊跷判给她的房子被前夫卖了
 
  今年 35岁的张晓,曾有过一段不幸的婚姻。 1995年,她经人介绍,嫁给了王军(化名)。这个比她大 16岁的男人脾气暴躁,游手好闲且赌博成性。婚后两年儿子出生了,但王军没有改变,两人的婚姻名存实亡。
 
  2003年,张晓向巴中市巴州区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和王军的婚姻关系。同年 6月 30日,法院将一套面积 108平方米的商品房(登记在张晓、王军儿子名下)予以查封。同年 9月,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孩子和房产归原告(张晓),债务由原告、被告均摊,原告须将房屋价款的一半补偿给被告。
 
  虽然法院已判决,但王军仍住在那套房子里。张晓把儿子送回娘家,自己靠打工维持生计,没有再回原来的家。其间,她和律师去了几次法院,希望早日执行判决。 2004年元月,她递交了申请强制执行的书面材料,并被法院受理,但房子仍被王军占据。
 
  后来,公婆给张晓打过电话,说王军要把房子卖了,张晓没在意,觉得王军没有这个胆量。直到有好心人告诉张晓,判给她的房子真的被卖了。半信半疑的她赶紧跑到巴州区房管局查询档案,结果发现房子果真易主了。
原来在 2005年 3月,前夫王军将登记在儿子名下的房子卖给了冉某。同年 6月,巴州区房管局办理了产权过户,审核记录上,有时任局长及相关工作人员的签字。
 
  眼前的白纸黑字,令张晓差点当场昏厥。
 
震惊被篡改的判决书竟通过层层审查
 
   “他不体恤我们孤儿寡母生活的艰难,反而还算计我们。 ”张晓万万没料到前夫会来这一手。但有个问题她始
终搞不明白,王军是如何把房子卖出去的,房管局怎么就轻而易举地过了户?
 
  为揭开谜底,张晓再次到房管局查询房屋产权转移档案,但遭到拒绝。后来她向巴州区法院申请调卷,终于看到了相关材料。
 
   在巴州区房管局档案内,有一份文号为( 2003)巴州民初字第 1036号的判决书,和张晓手中的判决书文号一致。两份判决书均为 4页,仔细比对发现,张晓所持判决书第 3页判决内容为: “原王斌(张晓、王军的儿子)巴州区巴州镇大东街东城市场五单元六楼一号 108平方米房屋一套归原告所有,该房屋价款的一半由原告补给被告”,而房管局存档的判决书内容则为 “房屋归被告所有,该房屋价款的债务由被告偿还。”
 
  巴州区法院当即认定,张晓所持的判决书真实有效,房管局存档的判决书明显遭到篡改。答案至此浮出水面:
王军篡改了判决书。虽然仅改动了一个字,但内容却判若天渊,他以篡改后的判决书申请房产交易过户,竟然通过了巴州区房管局的层层审查。
 
尴尬将房管局告上法院至今仍无音讯
 
  2009年 9月,张晓一纸诉状将巴州区房管局告上法院,请求撤销王军将房屋过户给冉某的房屋产权证。
 
  张晓认为,正是巴州区房管局的行政错误行为,导致了本该属于她与儿子的房产,被非法卖与第三人。最重要的是,当时该房产还处于被查封状态,房管局难道不知情?产权过户审核程序也形同虚设,房屋产权人并非王军,房管局为何仅凭一份被篡改的判决书就让房子过了户?
 
  巴州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但未作出判决。 2010年年初,该案中止审理,法院将案件移交至巴州区公安分局。同年 3月,巴州区警方以王军涉嫌 “变造国家公文罪”立案。
 
  时间转眼就过了 3年。巴州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吴兴元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对当年的判决为何没有执行,自己不太清楚情况。张晓起诉房管局,至今无法判决,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王军没有归案。法院需要查清楚,本案第三人冉某(购房者)的购房行为是善意所得,还是与王军恶意串通所为?如果是前者,其权益就应当受到保护。如果法院判决撤销房管局房屋产权转移登记,就有可能损害第三人冉某的权益,按照先刑事后民事的原则,行政判决的前提必须是公安结案。
 
  在巴州区房管局档案内,记者见到了当年王军提供给该局的判决书原件。判决书总计 4页,第 1、2、4页右侧边缘均加盖有巴州区法院的骑缝章,第 3页则没有骑缝章,纸张与其他 3页的颜色差异十分明显。
 
  巴州区公安分局曾承办此案的治安大队民警唐斌介绍,王军的行为涉嫌构成变造国家公文罪,公安机关很快就立了案。他们了解到王军住在肖家巷,民警曾多次布控,却一直未找到人。
 
  王军无业,居无定所,城里也没有亲戚,所以掌握不到他的相关信息。最重要的是,王军没有户籍资料,连一张相片都没有,所以无法网上追逃,通缉又够不上条件,警方只有继续加大侦查力度。
 
现状当年签字的局长已退休
 
  从 2003年打离婚官司算起,张晓已经等了 9年。其间,巴州区房管局领导已 3次易人:当年在房产过户审核表上签字的局长李某早已退休。
 
  9年间,张晓的生活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她组成了新的家庭,和丈夫育有一子,一家三口其乐融融。但她心中有一个永远无法消逝的伤痛:她与前夫所生的儿子寄养在通江娘家,儿子和小伙伴玩耍时,不慎从树上掉下来,伤重不治身亡。 “如果当年的判决及时执行,房子归了我,我在城里找一份工作,儿子就不需要娘家人带了,也就不会有这样的不幸。”
 
  让张晓倍感心寒的是,王军对于儿子之死无任何表示。她现在有两个心愿:一是继续坚持打行政官司,为自己讨一个公道;二是希望再见到王军,要替儿子质问他。
 
 “王军绝不可能人间蒸发。”张晓语气很坚定, “虽然没有户籍资料,但房管局档案里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
 
  9年前的那份判决书,张晓一直压在箱底,小心翼翼地保存着,纸张已经有些泛黄。她坚信,即便再等 9年,判决书的法律效力也不会褪色.(上海法治报谢颖)
                                                                                                                                                     北京离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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