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底,女富豪张茵被媒体传出已离婚,其创办的玖龙纸业[0.41%]立即发布澄清公告。虽然离婚消息不实,但是夫妻俩通过家族信托控股的方式,给许多大陆家族企业家上了一课。财产分割、企业传承,能够医治这些富豪们的心头病的方案,在海外已经普及,而在国内信托界的业务中,尚是一个断层。
女富豪被离婚背后家族信托锁定股权
张茵夫妇(资料图)
近日,玖龙纸业的一纸公告澄清了公司董事长张茵与其丈夫离婚的传闻,称“该则报导为错误及完全不正确,及对他们婚姻的评论为没有事实根据及严重失实”。而张茵作为国内屈指可数的女富豪,虽然被离婚很无奈,但是从中牵出的家族信托式控股,让更多人开始关注这种金融工具。
从玖龙纸业2012/2013中期业绩报告上看,张茵及其丈夫刘名中都是公司最核心的领导层,并分别成立了The Zhang Famliy Trust(张氏家族信托)、The Liu Family Trust(刘氏家族信托)。从控股来看,张茵个人持有5535万股,刘名中个人持有2709万股,二人还通过Best Result持有玖龙纸业股份。
Best Result直接持有29.92亿股,而在Best Result已发行股本中,张茵持有约37.073%,其余部分则由信托基金The Liu Family Trust(刘氏家族信托)、The Zhang Famliy Trust(张氏家族信托)、The golden Nest Trust分别通过Gold new、Acom Crest、Winsea Investment三家公司持有37.053%、10%、15.874%的股权。
其中,The Zhang Famliy Trust为不可撤销信托,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副教授汪其昌认为,家族信托委托人在信托契约或意愿书中设立家族财产不可分割和转让或信托不可撤销的条款,可以让家族信托有紧锁企业股权的功能。
也就是说,即使董事长张茵发生婚变,也能保证财产分割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而家族信托紧锁企业股权的功能也得到了实际验证。
同为女富豪的龙湖地产[-1.84%]董事局主席吴亚军于2012年与其丈夫蔡奎离婚,虽然前夫蔡奎分得了龙湖地产30.2%的股权,但并未造成大股东旁落。
原来早在2008年,吴亚军与蔡奎就分别设立了吴氏家族信托、蔡氏家族信托,并作为受托人将其交由管理人HSBC International Trustee(汇丰国际信托)持有。汇丰国际信托则以吴氏家族信托、蔡氏家族信托的受托人身份全资拥有Charm Talent和Junson Development。
据龙湖地产2012年报披露,吴亚军通过Charm Talent持有公司23.44亿股,蔡奎则通过Junson Development持有15.59亿股,蔡奎以个人身份持有310万股。而根据融资协议,龙湖地产控股股东(即吴氏家族信托、蔡氏家族信托、Charm Talent及Junson Development)直接或间接共同持有公司股权不得少于51%,否则构成违约。
为了避免违约,蔡奎签署了协议,由吴亚军暂时掌管其拥有的股权,从而保证吴亚军在龙湖地产董事会的绝对地位。截至2012年底,吴亚军实际上管理着二人共71.97%的公司股权。
民营企业交接危机 富豪的心头病
如果说为了分家而设家族信托,是富豪们的无奈之举,那么为了传承财富设立信托,则是现在很多民营企业家的需求。
以浙江为例,浙江的经济主体民营企业基本是以家族企业的组织形式存在,这些家族企业大多正处在成长和企业组织制度转变期,同时也处于传承期。浙商研究会的调查结果显示,未来5-20年将是家族企业及其财富从第一代创业者转向第二代继任者的高峰期,有80%的浙商家族企业面临交接危机。
基于中国的传统和现实状况,汪其昌分析认为,近99%的企业家都愿意把家族企业及其财富交给自己的后代和家族里其他亲属,但是大多数家族企业的传承还处于进行中或停滞状态,令家族企业家们常常感到困扰的问题仍有很多。
接触高端客户较多的客户经理告诉21世纪网,有些家族企业难以为继的重要原因是继承者欠缺经营管理能力,或者是不感兴趣。该人士给21世纪网举了个例子,有一位客户喜欢收藏价值不菲的手表,但是问到自己的孩子将来怎么处理它们的时候,回答竟是全部卖了,这让该客户觉得十分无奈。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多子女家庭家族繁衍扩大所衍生的诸多问题,汪其昌表示,如果均分容易导致把企业资本分薄,一个大公司往往被分成了几个小公司各自发展,这可能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抗风险。
这样的问题在西方国家家族企业发展进程中也曾出现过,解决方法就是通过家族信托基金来实现家族企业控制权有序传承。除了能有序传承家族企业外,信托作为一种灵活便利的金融工具,也具有独特的避税、节税功能。
在美国,财产规划及传承涉及多项税目,如转移税、遗产税、财产税、赠与税和跨代传递税。有数据表明,如果富裕家族将财产直接传给子女,子女再传给下一代,那么两次传承都将缴纳转移税,假设以35% 计算,即使最初有100万财产,在缴税两次后也只能剩下42万。
但如果将财产转移至信托,只有最初的转移和最后信托终止时才需缴纳转移税。信托期限越久则节税效果越明显。而当家族信托被设立成为永久信托时,那么只有最初的转移才需缴税。
国内家族信托仍在讨论阶段
21世纪网在2013年首届中国家族信托年会上了解到,在海外英美法系下的家族信托作为一种财富传承和保护的重要工具,已经有逾百年的发展历史,但国内信托行业与学界对此尚属探索阶段。
年会上,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聂风华博士认为,我国民营企业已经产生了财富管理的巨大需求,但信托相关法律和实践仍处于早期发展的阶段。探索民营企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学界和业界一起探索。
面对家族信托的需求,上海信托董事长潘卫东业表示,上海信托早已提前布局海外市场,为满足家族企业的全球化资产配置需求奠定基础。“上海信托正着眼于为中国的企业家度身定制具有家族特色、家族文化的传承规划”。
依照我国的信托法律规定,信托财产独立于委托人的固有财产,具有破产隔离的特性,法院不得强制执行,并且具有连续性,这种连续性有利于确保公司管理的安定与持续。因此它在家族财富传承涉及的方方面面,包括法律、财务、管理、慈善、教育等,都能发挥其天然优势。
但是开展家族信托业务也存在一定困难,特别是相关法律法规对个人信托在具体运用中的相关问题没有详细规定。比如信托财产“法律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但哪些是属于“应当登记”的也不明确,而公示(仅限于登记一种方式)是信托生效的要件。
事实上,若开展家族信托业务,财产情况却需要被公示恐怕会引起高净值客户的犹疑。2013年年初, 平安信托对媒体证实发售了一款家族信托,产品总额度5000万元,合同期为50年,但因保护客户隐私信息,不便透露其他信息,经21世纪网搜索,此产品未收录在平安信托官网查询系统及其他金融分析平台中。(21世纪网胡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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