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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夫妻财产约定公证数量增加 车房是主要内容

点击量:938 发布时间:2013/11/6 11:42:15

     随着个人财富的增长,以及离婚率的上升,原本少有人问津的夫妻财产约定逐渐多起来。记者获悉,大多数夫妻主要是对房产和车子等财产约定公证,在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公证的当事人之中,再婚者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夫妻财产 约定公证逐年上升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对夫妻双方或未婚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或婚后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未婚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达成协议,办理公证;另外一种则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达成协议,办理公证。中安公证处的副主任汪宏政介绍,“随着离婚率的升高。为了防止纠纷,夫妻财产约定公证也越来越被人们接受。”

  记者从合肥中安公证处了解到,在2010年,该公证处办理夫妻财产约定的公证只有82件。2011年办理了125件,2012年办理了223件,今年前9个月已经办理了191件。

  房子车子 是主要公证内容

  据介绍,从咨询夫妻财产约定公证的人群来看,既有学识广博的知识分子、专家、教授,也有工人、目不识丁的老年人等,涉及的群体非常的广泛。夫妻财产约定公证中涉及最多就是房产。比如,男方婚前所购某房产,归男方所有。女方父母出全资购买的房子,归女方所有,不属于共同财产等。据介绍,来做夫妻财产约定公证的,基本上都不止一套房子,最“富有”的一对夫妻有近十套房产。

  除了房产以外,车子、房子、股票、股权等都是夫妻财产约定公证的内容。

  再婚者 公证数量占比较大

  “近年来,在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公证的当事人之中,再婚者占很大比例。” 汪宏政介绍,在经历过感情波折后,再婚者在选择伴侣时,用公证的形式划分双方各自的财产,不但对今后的婚姻生活起到保护作用,还能避免纠纷和矛盾。

  李先生和张女士是对再婚夫妻。两人结婚后,老李用自己婚前的积蓄,购买了一套房子供夫妻两人居住。一晃20多年过去了,老李与前妻所生的女儿成家立业。老张也越来越担心,女儿会不会与自己争这个房产归属。为此,老两口来到了公证处咨询,最终通过夫妻财产约定公证的方式,确定了该房产归属为老两口共有。

  “再婚者办理夫妻财产约定公证的,以老年人居多。” 汪宏政说,因为老人再婚一般都涉及到全家的利益重组,若财产归属没有弄清楚,家庭内部纷争使得矛盾升级,这样的婚姻也不会幸福。

  夫妻财产 约定公证年轻化

  随着房价不断攀升,年轻的80后、90后进行夫妻财产约定公证的人数也在不断地增多。“因为这类群体年纪尚轻,大多数年轻人的婚房是一方父母倾全力购买,因此需要通过公证约定该房归属。”

  小军(化名)和小芳(化名)是一对恋人,双方家人共同筹资为两人购买了一套婚房。然而,婚房购房合同上只署了小军的名字,房产证上也只署了小军一个人的名字。考虑到自己父母也为房子出资了数万元,在小芳建议下,两人一起来到了公证处做个夫妻财产约定公证,以免日后因感情意外产生纠纷。(本报记者 刘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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