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新闻资讯  法律法规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彩礼返还  同居纠纷  分家析产  亲子鉴定  损害赔偿  涉外婚姻
 军人离婚  赡养收养  监护探望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经典案例  律师随笔  律师说法  法律文书  情感专区
联系方式
电话: 13693263555 13552500148
传真:
01065176246
邮箱:
shanglijunlawyer@163.com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3座1002
 
新闻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前夫替人炒股亏损 前妻被判共同偿债

点击量:1101 发布时间:2013/11/21 7:36:29

     李莉刚刚与前夫离婚,本打算一切重新开始,一张法院传票却搅乱了她平静的生活。原来,前夫替人
炒股亏损了,现在债权人一纸诉状将她与前夫共同告上法庭。日前,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结了此案,并判决李莉及其前夫共同偿还原告欠款 7万元。

     李莉的前夫刘松在证券公司上班。2010年股市大好,刘松私下为朋友操作股票赚外快。谁知,2011年股票行情急转直下,股票账户出现了亏损,惹得朋友去单位闹事,刘松也因此辞职。为了安抚朋友,他出具了借条和还款协议,承诺弥补其炒股损失。2012年夫妻二人离婚。

     庭审过程中,李莉觉得冤枉,认为此事系刘松与原告间的债务关系,自己不知情,而且自己与刘松已经离婚了,不应当承担责任。

    法院认为,该案中,欠款形成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刘松和李莉对该收入带来的利益理论上可以共同分享;此外,依举证规则,李莉未能提供有效、充分证据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或“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因此,应由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据此,鼓楼区作出一审判决:李莉及前夫刘松共同偿还原告欠款 7万元。(来源:上海法治报)

 
上一条:妻子外遇生子诉离婚丈夫获精神损害赔偿金
下一条:夫妻离婚前两次处置房产 先后不一起纠纷
友情链接: 驰为知识产权 交通律师网 驰为知识产权代理 中外民商裁判网 婚姻家庭法律网 尚律师的博客 北京法院网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中国普法网 中国法院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服务项目 | 律师团队 | 加入收藏
北京离婚继承法律网 © 版权所有 电话:010-65176246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8号恒基中心3座1002 (100005) 京ICP备12035178号-1
关键词: 子女抚养 非法同居 遗嘱 隐匿财产 同居 军人离婚 遗产继承 涉外离婚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诉讼 离婚律师 北京离婚律师